首页 资讯 正文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体育正文 266 0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(hùliánwǎng)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(tōnggào)

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(bùmén)《关于鼓励(gǔlì)和规范互联网租赁(zūlìn)自行车(zìxíngchē)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17〕109号),明确“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”。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车管理,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,维护良好城市风貌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目前,海口市(hǎikǒushì)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230万辆,考虑城市道路通行能力、停放资源(zīyuán)承载量及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和功能相同,均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等,现阶段海口市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(zūlìn)电动自行车,包括以租赁(日租)、旅租等任何(rènhé)形式变相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(yèwù)。

二、已在我市(包括但不限于学校(xuéxiào)校园(xiàoyuán))违规投放互联网(hùliánwǎng)租赁电动自行车的企业,自通告之日起3日内自行回收本企业车辆,对逾期未回收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,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(liánhé)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。

海口市(hǎikǒushì)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

2025年5月31日(rì)

来源:海口市(hǎikǒushì)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

更多精彩资讯请(qǐng)在应用市场下载(xiàzài)“极目新闻”客户端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,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一经采纳即付报酬。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